黑龙江绥化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3-11-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依据和原则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等文件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绥化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二、单位简介
绥化学院始建于1953年,2004年在绥化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升格为本科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直属公立大学。坐落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与省会哈尔滨市相距仅70余公里。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学校占地约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25万元,图书馆藏书77万册。设有13个教学单位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29个本科专业。
学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建设应用型大学、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先后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二等奖,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全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
 
三、招聘职位
本次考试共招聘22个岗位,招聘31人,详见《考试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四、条件及待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
5、各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绥化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一);
6、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8、引进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服务期5年,水利水电工程、物流工程、工程造价、康复医学、电气工程等应用型专业硕士给予5万元安家费,财务管理、网页动画、食品科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硕士给予3万元安家费,其他专业无待遇;引进专任教师博士服务期10年,水利水电工程、物流工程、工程造价、康复医学、电气工程等应用型专业博士给予20万元安家费,每月500元津贴,财务管理、网页动画、食品科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博士给予14万元安家费,每月500元津贴,其他专业无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9:00——2011年11月15日16:00考生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10月10日9:00——2011年11月21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比例。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取消招聘岗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100分,通过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初试为笔试,占总成绩40%,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试讲和面试,试讲占50%、面试成绩占10%。(艺术类增加术科考试,术科占40%,术科合格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笔试占20%、试讲占30%,面试占10%)。
应聘教辅岗位的考核总成绩100分,分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笔试,占总成绩60%,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为计算机上机与面试,其中计算机考试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七、体检和考核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市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人保厅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455-8301029
政策咨询电话:0455-8301051联系人:李琳琳
电子信箱:shxy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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