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解析公考八大特点

2013-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东北网2月18日讯 我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将于22日正式开始。17日,省公务员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局长陶良德剖析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呈现出的八大特点。

 

特点一基层公益性岗位纳入“公考”

 

据介绍,今年,我省计划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566人。其中,省直省委党群有14个部门招考共85个岗位,省政府有22 个部门,计划招考1219个岗位,2093人(含垂直系统)。除大兴安岭、伊春市外,省内共有11个地市参加招录,共招826人,县(市)403人,乡 (镇)324人。其中,将从乡镇324个招考名额中拿出160个面向项目生、基层公益性岗位、少数民族进行招录。今年我省首次将基层公益性岗位纳入到公务员招考中。

 

特点二部分岗位资质确认将前置

 

据介绍,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网上报名时间将从2月22日8时30分至2月29日18时,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月23日8时30分至3月2日18时。部分岗位将实行资格确认程序前置。一般资格确认分为两步,第一步是网上报名时招录机关通过考生填写的具体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第二步是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对考生进行资格现场确认,在现场审核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会报给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此,考生要诚信报名。严格按照招录职位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虚报、不隐瞒、不弄虚作假、不骗取考试资格、不符合资格条件不“试考”,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影响自己的职业前途。

 

特点三市地以下机关降低学历要求

 

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职位中,对于学历的要求并非大批“本科化”,大专文凭成为众多县乡及以下机关招考职位的学历限制条件。今年我省在公务员招考中特别放宽了市地以下(含市地),特别是县乡及以下机关对学历层次专业限制的要求。

 

特点四报考年龄放宽了近一岁

 

此次我省公务员招考中,一般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1日至1994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陶良德解释说,年龄界定在1976年4月21日,其实是“不超过”36周岁,而不是35岁以下,而报考人民警察的是不超过30周岁,报考特殊警察的不超过25周岁。这样算来,报考年龄放宽了近一岁。

 

特点五专业科目尝试2+X模式

 

此次我省公务员招考笔试将于4月21、22日两天进行,其中21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22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今年我省在专业科目考试上将做分类考录、科学考录的尝试,探索2+X的考试模式,专业科目不再固定1科,而是根据报考职位的具体需要实行多科考核,而“2”是指公共科目中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加试科目职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将对社会公布。

 

特点六笔试恢复最低分数线规定

 

陶良德强调,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笔试考试将恢复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同时,岗位调剂将采取网上调剂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结果统一在网上公布。

 

特点七特殊岗位体能测试将前置

 

我省公务员招考公告中明确,报考公安、监狱劳教部门和法检系统部分职位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法警的年龄、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陶良德特别提醒考生,今年,我省报考公安、司法干警岗位的体能测试将改在面试之前,将体能测试前置。

 

特点八“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放宽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我省公务员招考将放宽“基层工作经历”要求,除了省直机关及特殊岗位外,省以下垂直系统及市(地)以下机关一般不作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要求。

 

据介绍,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界定方法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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