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省林区检察机关招考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2012年省林区检察机关招考公务员面试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将2012年省林区检察机关招考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人员


  通过网上报名报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检察系统检察工作人员2类、3类、4类职位和办公室、驻所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6个职位,并在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资格(1:3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另注:检察工作人员1类和反贪局职位需要进一步调剂,现场资格确认暂定下周三(2012年5月23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7日(8:00---16:30)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75号(省检察院林区分院后院接待室)


  乘车路线:在哈尔滨火车站乘坐21路公共汽车在香坊木材厂站下车,向回走200米省检察院林区分院院内。


  三、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要求


  现场资格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网上报名表一份


  2、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本人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项仅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各1份;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尚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提供2011年司法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原件(需注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毕业后能否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8、其他社会非在职考生须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9、社会在职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10、现场资格材料审核后,需考生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该职位的资格。


  四、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魏海燕:13613641616    刘昕:13304813999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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