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哈尔滨市环卫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公告
为充实和改善我市环卫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其素质和技能,促进我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环卫系统事业单位员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计划招聘环卫系统员工457名。其中:道里区170名;道外区107名;南岗区150名;平房区20名;香坊区10名。全部为工勤技能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以及招聘方法等,即日起在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mab.harbin.gov.cn)、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和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cjob.gov.cn)发布,见《2012年哈尔滨市环卫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计划》和《2012年哈尔滨市环卫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环卫事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性别、户籍不限;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环卫系统工作。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8:00。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考人员注册基本信息、照片上传、缴费,包括打印准考证和各种查询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为: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报名注意事项:本次网上报名各岗位报名数据公开,考生可根据各岗位的报名人数选择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2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岗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或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返还笔试报名费,具体事宜详见《报考指南》。
(二)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11月中旬(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50分,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岗位所需知识》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均为客观化题型。两科总成绩满分为200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自备黑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确认环节(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此环节)。面试前要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地点、所需证件等具体事宜网上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市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依次递补。
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市城管部门统一组织,汽车驾驶员和汽车维修员岗位主要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清洁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驾驶员岗位B证及以上的相对C证优先,都是B证及以上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汽车维修员和清洁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和用人单位通知。
(五)岗前培训和办理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城管局组织所有合格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市城管局按照各区招聘上报的岗位计划数额分配下达新进的合格人员名额,并按工作程序各区分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驾驶员岗位C证考生需经过驾驶证升级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本岗位工作。
四、政策加分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在我市农村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的再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后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调剂
招聘过程出现岗位空缺时,在体检、考核后或同时统一进行调剂。调剂前提是本人自愿,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的顺序调剂至空缺岗位。首先,从本次考试未被聘用人员中调剂;其次,从参加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未被聘用人员中调剂。
具体调剂方法详见《报考指南》。
六、人员待遇和管理
对新进人员均按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使用事业编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标准执行,在此基础上可按照工作量和完成质量考核,实行绩效工资,搞活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对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保留原档案及身份不变;对在本岗位工作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新进人员,且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符合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要求、具备转岗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聘任工作程序,经上级人社部门核准优先转为本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对新进外地人员可落为哈尔滨市城区户口。同时,在人员管理上将实行用人新机制管理办法,单位与被聘人员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不得低于5年期限,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文本和管理的规定,规范人员解聘、辞聘程序,严格考核,健全退出机制,畅通人员出口。
七、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城市管理局和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下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
计划。xls
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