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黑龙江省关于鸡西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规定,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
2、地点: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鸡西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填写一份《2012年鸡西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表格请自行下载。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2012年10月10日16:30之前主动与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回复。联系电话:0467-2386623。
附件:鸡西资格确认表.doc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