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实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依据《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实验幼儿园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黑河市实验幼儿园职责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名,幼儿教师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黑河市爱辉区城区公办幼儿园范围内,具有1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目前仍在幼儿教师岗位的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后出生);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资格证书,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幼儿园工作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实验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特殊情况,经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6 日-2013年4月27日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教育局十二楼人事科
联系人: 上官文杰 王珊
联系电话: 8256638 8206616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幼儿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技巧占30%、教学活动组织占70%。应聘者抽签确定并准备相关内容,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原用人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国君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 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英 市纪委委员、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 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
庞国柱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分管学前教育工作)
成 员: 杨 平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杨 光 市教育局副局长、招生办主任
孙希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正君 市教育局工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上官文杰
十、本方案由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点击下载)黑河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内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