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供参考)
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1、掌握警察的含义、警察的本质、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产生的条件、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2、了解警察的起源、古代警察的特点、近代警察的建立、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建国后人民公安机关的成就。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性质
1、掌握公安机关的性质。
2、弄清公安机关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的区别。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1、掌握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2、弄清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四节 公安机关的宗旨
1、明确公安机关的宗旨。
2、理解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任务
1、掌握公安机关的任务的含义。
2、明确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职责
1、掌握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
2、了解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和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的要求。
3、明确公安机关的主要警种,掌握治安警察、户籍警察、刑事警察、交通警察、外事警察、巡逻警察、督察警察、边防警察、消防警察的概念。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权力
1、掌握公安机关权力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治安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监督检查权、紧急状态处置、戒严、刑事强制权、紧急排险的概念。
2、明确公安机关权力的范围,以及治安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行政强制权、刑事执法权和紧急状态处置权的内容。
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1、掌握公安工作、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刑事侦查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保卫工作的概念。
2、明确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特点
1、掌握公安机关公开工作、公安机关秘密工作的概念。
2、了解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和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
第四章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1、掌握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含义。
2、明确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1、掌握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含义。
2、明确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和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2、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第五章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方针
1、掌握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2、明确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的内容。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1、掌握政策和公安政策的概念、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含义、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精神、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含义和必要性。
2、明确公安政策的作用,严肃与谨慎的关系,贯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应注意的问题,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 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 公安刑事执法
1、掌握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刑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
2、了解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任务和基本职权,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含义。
3、明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程序以及拘传、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取保候审的方式,拘留、逮捕的条件。
第二节 公安行政执法
1、掌握公安行政执法,公安行政管理,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运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的概念。
2、明确公安行政执法的特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和种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治安管理处罚的不同对象应承担的不同责任,治安管理处罚从轻从重的情节、追究时效,劳动教养的对象、期限、审批机关及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收容教育的对象、审批机关及审批手续、期限,强制戒毒的对象、期限、主管机关及决定强制戒毒的程序,强制戒毒所的工作内容,收容教养的对象。
第七章 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 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1、掌握公安执法监督的概念。
2、明确公安执法监督的特征、分类和意义。
第二节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1、掌握督察制度、法制部门监督、公安行政复议、公安赔偿、公安行政赔偿、公安刑事赔偿的概念。
2、明确督察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法制部门监督的范围、方式和权限,公安行政复议的范围,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公安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范围,公安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节 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1、掌握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检察监督、立案监督、审查起诉、执行监督、行政诉讼监督、社会监督的概念。
2、明确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途径,行政监察监督的范围,行政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的职权,监察机关监督警务活动的主要方式,检察监督的内容和形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社会监督的性质、途径,警务公开的形式和办法。
第八章 公安队伍建设
第一节 公安队伍建设概述
1、掌握公安队伍建设、从严治警的含义。
2、明确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容和途径。
第二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1、掌握人民警察的素质及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的概念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
2、明确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人民警察意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第三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1、掌握人民警察义务和人民警察纪律的概念。
2、明确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人民警察义务和人民警察纪律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
1、掌握担任人民警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辞退、不得辞退的条件,以及人民警察辞退、警衔、奖励、惩处、警纪处分的概念。
2、明确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和原则,人民警察辞退的特点,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辞退人民警察的程序和法律后果,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授予警衔的范围,警衔等级的设置,授予警衔的标准,警衔的晋升、保留、降级、取消,奖励的种类和等级、审批权限和方式、条件,惩处的种类。
第五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1、掌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警容风纪、依法治警的含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
2、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任务,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