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2012年度省林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公务员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按照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5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1-1号,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51-86337720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一寸照片2张。
2、2012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非2012届统招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考条件要求具有社会在职、社会非在职的考生,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用人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关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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