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2013-07-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资格复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各位考生:

  按照黑龙江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求,进入面谈考察范围的考生需提交以下七大类材料参加资格复核,复核确认后方可参加面谈考察: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3、身份证。

  4、户口本。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持有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和入学前的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5、毕业证。

  其中:

  (1)专升本的考生,需携带专科和本科毕业两个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2)硕士研究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硕士学位证。

  (3)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出具的能如期毕业的学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项目生服务期满的证明材料。

  (1)已经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需携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2)2012年7月底前即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需携带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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