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政法干警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2013-06-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黑河市所属县(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二、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2012年10月20日下午13:00-16:00。
(二)地点: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通江路31号)。
(三)联系电话: 0456-8260767、8260792
三、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需填写一份《2012年度黑河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2012年度黑河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18日
附件1、黑河市政法干警资格确认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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