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公务员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13年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考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佳木斯市劳动保障大厦410室(长安西路1335号)。联系电话:0454-8222895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携带士兵退役证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网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照片的《2013年度佳木斯市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确认表》。
四、有关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