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要求,结合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现将《黑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二)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三)黑龙江省水文局及所属省牡丹江水文局、省佳木斯水文局、省绥化水文局、省伊春水文局、省大庆水文局、省鸡西水文局、省大兴安岭水文局;
(四)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五)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六)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
(七)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
(八)黑龙江省龙头桥灌区管理处;
(九)黑龙江省水利工程技术学校;
(十)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十一)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十二)黑龙江省供水管理中心;
(十三)黑龙江省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
(十四)黑龙江省亚布力水源工程管理处;
(十五)黑龙江省水利系统干部培训中心。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题(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点击此处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1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16:0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阅读考试政策文件、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取得报名序号、等待审查结果。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若想改报其他职位,必须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3月14日9:00至3月22日16:0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取消该职位,改报其他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3月15日9:00至3月23日16:00,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登陆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3日9:00 至4月8日16:00,考生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或考核程序。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考生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4)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后;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82672269。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报考者进行考试。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9日,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水利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硕文共基础知识60分,水利基本知识4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和2010年以来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水利基础知识包括水利形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法律法规、防灾减灾、水利科技、水生态与环境等方面内容。
3、笔试成绩查询和公示:笔试结束后,考生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省水利厅派监督指导人员。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1)面试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本人照片及网上填写的相关信息,与报考者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5、成绩核算: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同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录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水利厅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落编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手续,否则,不能办理落编等相关手续。
2、审批和落编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退出编制。
3、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有关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禁止工作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2、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3、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
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三)禁止应聘人员有下列违纪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节的。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451-82627040。
六、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联系人:梁慧超;联系电话:(0451)86661049、86661048、86661040转8016;电子信箱:jsjrsc@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2、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延哲雄、朱军;联系电话:(0451)86382031;电子信箱:hsyrscgbk@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52号;邮政编码:150080。
3、黑龙江省水文局及所属省牡丹江水文局、省佳木斯水文局、省绥化水文局、省伊春水文局、省大庆水文局、省鸡西水文局、大兴安岭水文局
联系人:李滨江、高爽;联系电话:(0451)82621613;电子信箱:82621613@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邮政编码:150001。
4、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岳国峰;联系电话:(0451)86665663;电子信箱:yueguofeng999@sina. 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号;邮政编码:150080:
5、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莉莉;联系电话:(0451)57982425转8008;电子信箱:liulili0720@163.com;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西城街88号;邮政编码:150400。
6、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刘成君;联系电话:(0459)6183833;电子信箱:hdqfhlcj@sina.com;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北新村纬三路43号;邮:邮政编码:163311。
7、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处、黑龙江省龙头桥灌区管理处
联系人:袁伟红;联系电话:(0469)5439579、8666966;电子信箱:ltqywh@163.com;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宝清县新华路84号;邮政编码:155600。
8、黑龙江省水利工程技术学校
联系人:魏明媛;联系电话:(0455)2943603;电子信箱:hljwmy2943608@163.com;单位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东升区东大路37号;邮政编码:151100。
9、黑龙江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黑龙江省供水管理中心、黑龙江省亚布力水源工程管理处、黑龙江省水利综合经营管理站、黑龙江省水利系统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洪刚;联系电话:(0451)82625555;电子信箱:sltrscwhg@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邮政编码:150001。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