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3年10月由密山市整体搬迁至大庆市。学校总占地面积11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65万平方米。目前,学校设有43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类别11个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建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面向全国23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981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26人。
学校经过53年的发展建设,凝铸形成了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为主要内涵的“八一农大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农垦现代化大农业教育和科研特色,以农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
二、人才引进的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1年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见附件)
四、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引进的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引进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一般要在45周岁以下。
3.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3月10日至4月20日。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3月11日至4月23日。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451)82672690。
3.现场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应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学术论文、各类科研成果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应携带有关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和网上公告)。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试考核
经现场确认,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紧缺专业需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方能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时间及地点,将提前电话通知。
考核程序如下:
(1)教师和科研岗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业技能(专业问答或学术报告)和面试三个环节的考核。考核总成绩100分,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30%。
(2)教辅岗位:考核分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三个环节的考核。考核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和实践操作成绩占30%。
(3)辅导员和一般党政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分竞聘演讲、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的考核。总成绩100分,竞聘演讲占3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特殊岗位进行专项考核。
5.公示
(1)对拟录人员,相关业务部门及引进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人员,报学校引进人才委员会审核、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6.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7.聘用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2)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人才类型 优惠政策 市政府津贴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5 6819080
网 址:http://www.hlau.cn E-mail:byndrsc@163.com
地 址:大庆市开发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