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发展建设的实际,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坚持立足地方,面向全国,为交通、冶金、汽车、测绘、机电、建筑、市政、旅游等行业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有东校区、西校区和松北校区3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西校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松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校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职工1350余人,其中:具有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4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68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4700余人、成教学生2600余人。
学校有59年办学历史,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较强办学实力,先后为国家培养了5万多名毕业生,现遍布全国各地。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学校提出了“立足地方,面向全国,主动服务交通、冶金等行业,培养直接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基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努力把黑龙江工程学院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工程技术大学”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有13个教学院(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技交流培训中心、驾驶员培训中心、成教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还拥有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俱乐部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有38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为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设置涵盖了工、管、文、理、法、经六大学科门类。有各类实验室和工程实训中心126个、校外实习基地129个,其中,省级工程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校企合作工程中心4个。“黑龙江省紧缺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在学校建立了2个人才培训中心。现代化的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中外期刊近1000种。《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测绘工程》、《交通科技与经济》等刊物在社会上公开发行。2009年我院被列为高教强省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试点单位,并承担了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技术合作,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达成互派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协议;与日本新?大学开展了合作项目研究;建立了由日本丰田公司授权并提供培训设备的丰田技术培训学校,扩大了与丰田公司技术培训范围;与澳大利亚威斯特公司联合建立了培养人才基地;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开展了国际合作办学。
面对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难得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学校正以“明德求真,知行合一”的校训为指导,发扬“昂扬向上,团结协作,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四种精神,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努力走好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之路,向着应用型现代化工程技术大学的目标大踏步前进。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符合黑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对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博士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优秀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条件。
四、招聘计划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校网站上公布。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5月10日
2、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人员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4、报名注意事项: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5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学科、专业,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进入考核程序。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人事劳资处教学办公楼1006室。
3、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应聘人员需填报《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
③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
④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方式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对符合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确定拟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分别以百分计算,累计总分。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或网上公布。
(六)体检
由学院医院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七)公示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人事劳资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发干部商调函。
六、聘用及待遇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来校手续之前,须提供所聘岗位要求取得的学历及学位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以聘用。
(二)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工作报到后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执行。
七、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受聘到学院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6万元(税后),受聘到院级重点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税后),受聘到一般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4万元(税后),文史类给予安家补助费3万元(税后);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经费根据本人业绩情况及岗位需要,理工类提供4-8万元,文史类提供2~4万元;每月享受博士津贴300元;提供工作用电脑1台。
2、龙江学者、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的教授、省级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特殊优秀人才及海外留学归国博士人员,安家补助费和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等相关待遇可面议,如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学院可协助解决。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
邮编:150050
黑龙江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hljit.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车承军 (0451)88028900
尹阿卓 (0451)88028905
电子邮箱:hgcrsc@163.com
监督电话:(0451)88028205(校纪检委)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工程学院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