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牡丹江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著名史学家郭沫若先生题写了校名。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医药院校。2005年经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06年在国家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专家组给予了优秀的评价。
学院现有教职工2300人,专任教师496人,博士62人,其中留学归国博士6人,硕士288人。有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0人。有11人担任国家级学会理事,13人担任省级学会副理事长,77人担任省级学会理事等学术职务。
学院占地面积7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固定资产总值近6亿元。《牡丹江医学院学报》在全国公开发行。
学院有8所附属医院,总床位数6080张。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床位2000张。
学院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9490人。开设15个本科专业
近几年,学院共获得各级科研立项270项,其中承担与合作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863、973以及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共计27项,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项,获得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厅局级项目205项。获得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33项,获得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奖58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和使用新型专利7项。发表论文2527篇,其中有44篇被SCI等国际三大检索收录,出版专著、译著159部,主编、参编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41部。
学院和俄罗斯海参崴国立医科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医科大学、韩国首尔大学医学院、韩国仁川医科大学以及日本金泽医科大学及菲律宾法蒂玛大学等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目前,全院教职工秉承“立德立行、唯实唯新”的校训,发扬“执着、爱校、求实、合作、创新、奉献”的牡医精神,为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坚持不懈,共同奋斗!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生具备外语四级以上。
(五)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1年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4月7日9:00至2011年5月26日24: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并填写《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将《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个人简历及各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1份邮递到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邮编157011)。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4月8日9:00至2011年5月27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1年5月27日9:00至16:00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字的《牡丹江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到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机关楼305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时间
2011年5月28日至2011年5月29日
(五)考试、考核办法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100分,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三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
五、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七、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 系 人:韩老师、史老师
联系方式:(0453)6984203
电子信箱:myxyrsc@163.com
九、牡丹江医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698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