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是黑龙江省政府直属的厅级事业单位,下设二十一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分布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五个地市。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局所属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主要是高等院校)按计划公开招聘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专业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1、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察院(单位地址:牡丹江市);
2、黑龙江省第四地质勘察院(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3、 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察院(单位地址:黑河市);
4、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单位地址:佳木斯市);
5、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6、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7、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8、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9、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
10、黑龙江省地质调查总院齐齐哈尔分院(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
11、黑龙江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12、东北工程技术学校(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13、黑龙江省地质测绘院(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14、黑龙江省九0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15、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本部(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16、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中的黑龙江省桩基工程公司(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17、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中的黑龙江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哈尔滨市);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力争把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充实到地矿队伍。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地质事业,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服务于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单位和学校未受过任何处分;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6、热爱地矿事业,能够常年脱离家庭环境,在野外、山高密林、边远山区、艰苦条件下工作。
7、年龄要求,本科毕业不得超过3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不得超过35周岁。
8、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落编后在本单位服务不足5年不可调动、借调。
9、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
2、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5月9日至5月17日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5月18日至20日9:00-16: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地矿大厦(哈尔滨市中上路65号) 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或考核程序。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招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0451)55620285、(0451)55620686;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0451)82672269。
六、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报考者进行考试。先笔试后面试,实行逐轮淘汰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笔试时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地点:东北工程技术学校--哈尔滨市化工路21号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应用文写作与公文处理、最基础的地质矿产知识和2011年以来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
3、笔试成绩查询和公示: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考生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本人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6月7日至6月8日,面试时带着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地点和笔试相同。
(2)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5、成绩核算: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同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入选条件。最后招考职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省人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被拟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报局备案。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有一年试用期,招聘单位在试用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点: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人事教育处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5号
联系人:王英杰、张颖丹
联系电话:(0451)55620285 (0451)55620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