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当前哈尔滨仲裁工作发展需要,强化仲裁队伍建设,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责任感、事业心;
(二)法学类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