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科技学院2012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科技学院是黑龙江、吉林乃至内蒙地区唯一一所以矿业工程为特色的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唯一一所高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区域经济和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
学校固定资产2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亿元;设有20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经、法6个学科门类;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博士点单位,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予权,在四大煤城、北京等地建立研究生创新基地4个;建成“煤炭产业”省级重点学科群、“矿业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3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0个省重点专业;1个国家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石墨深加工技术研发平台并列入国家支撑计划,1个省东部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2012年下半年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院士除外),身心健康;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应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统招本科起点,毕业时间为2013年1月份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特殊岗位人员应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2年9月11日9:00至10月25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查询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