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2013-06-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发布2013年上学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部门,是负责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最高学府,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学校座落于松花江畔北方名城——哈尔滨市,现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9.7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环境优雅,设施先进,功能齐全。

学校现有教研、教辅部门13个(哲学、经济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领导科学、社会与文化、公共管理、法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校刊编辑部、图书馆、信息技术部。

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分别是:区域经济学、领导科学、中共党史(党的建设);三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分别是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专业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我校专业工作需要,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事业心强,热爱干部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二)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公办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教师岗位应聘者的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原则上要求相同或相近。“硕士以上”要求的招聘岗位,如有博士和硕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同时报名,优先录用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的博士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硕士生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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