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黑龙江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安排,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按照2013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拟聘人选名单的公告》,各地拟聘人选作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涉及体检人选较多的市(地)已确定了分批次进行体检的时间和人选范围,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体检工作组织。体检工作由市(地)组织。考生须到所报志愿市(地)交费并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示体检结果。
四、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书写姓名,未携带照片不允许体检)、黑色碳素笔到体检地点。
五、未准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主放弃选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各地体检时间、地点、费用及其它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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