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庆萨尔图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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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庆萨尔图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按照《萨尔图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20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萨尔图区纪委监委及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学历条件(应具备下列至少一项):
(1)引进范围高校Ⅰ、Ⅱ(详见附件2)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其他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录取须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
(3)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现大庆户籍)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在庆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所使用的专业和学历必须一致。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2. 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应为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95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处分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61.167.145.243:809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各学习阶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2.身份证及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扫描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电子扫描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大庆户籍考生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户口簿原件户主和本人页面电子扫描件(户主页为有公安机关户籍章的页面)。
4.大庆高考生源考生须提供个人档案中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到学校档案馆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扫描件。
5.录取批次证明材料须到学校档案馆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格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二)能力测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中开展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面谈(或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
面谈原则不设开考比例,面谈(或笔试)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不低于岗位计划1.2:1的比例(如果通过面谈人员数量不足,视情况调整岗位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并进行公示,面谈排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
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考核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考核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内容和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等情况产生空缺的,可按能力测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对通过考核与体检的人员,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人员分配。录用人员需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14人、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6人。
四、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公告由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9—610009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aertu.gov.cn/saertu/zwdt2/202406/c05_3426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