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书记进校园”活动暨教育系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5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宝清县2023年“书记进校园”活动暨教育系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要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宝清县抢前抓早,率先开展2023年度“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宝清县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双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计划
此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9人,高层次人才36人。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宝清县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健康标准;
3.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相应层次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要求是普通高等学校一批次A段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本科生应为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专业: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3);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2.宝清县域内在编人员、特岗教师;3.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拘留的人员;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30)2.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
3.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3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任资格;(4)3张1寸蓝底近期正身免冠照片;(5)《宝清县2023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6)《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院校档案证明专用章;(7)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明》、院系推荐表、加盖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站、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岗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名额或取消该引进岗位。结合我县急需紧缺的岗位等实际情况,经县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时间:初定2023年4月9日。
2.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
3.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知识、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签订协议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
(七)考核
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并将人事档案调转到宝清县教体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岗位分配
岗位分配采取“名次优先、现场抽签”的方式,现场公布设岗学校岗位需求信息,拟聘用人员抽签确定岗位。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引进岗位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予递补。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六、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二)购房补贴
对此次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给予5万元安家费;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安家费。
(三)配偶安置
对此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四)子女入学
对此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宝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
(五)医疗健康
对此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六)旅游体验
对此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八、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考生微信群发布的公告信息,且准确提交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宝清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5434793
监督举报电话:0469-543575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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