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47人)

2022-12-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47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5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2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扩增医务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2〕14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hrbng.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1月3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考生需上传以下附件图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证、规培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疫情防控一线认定材料等相关材料。每张图片限制在1M字节以内。网上报名上传的本人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上传附件图片务必保证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将判定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此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的比例,如低于1:1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或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5日16:00。
 
  (2)报名网站:https://ngws2022zp.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6)打印准考证事宜,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打印准考证见报名网站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7)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528149、0451-82735237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74
 
  (8)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三)相关政策
 
  (1)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五)公布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核,符合政策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在招聘任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检和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2717776。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根据疫情变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rbng.gov.cn/art/2022/12/25/art_16204_1346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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