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1-08-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川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0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8:30至8月28日17:00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黑龙江事业单位考生课程进行备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桦川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解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数量为20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拥有桦川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在社区进行失业登记的离校一年以上未就业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3、热爱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已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按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在聘用范围内;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hc2021gygwzp.ibaoming.net/,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26日8:30至8月28日17:00止。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以上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技术服务费 20 元,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报名费统一在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29日17:00。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支付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按方案要求如需考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2、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并且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考中只有一次申请仲裁的机会,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仲裁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笔试结束后,考试主办方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桦川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依据考生考试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将按照学历高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如出现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人数时将不进行考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按资格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材料。
 
  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按照学历高者成为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桦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四、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五、人员管理
 
  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0454-3822426
 
 
  文章来源:http://www.huachuan.gov.cn/index/show.html?id=37485&classi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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