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引进公告

2021-06-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时间:截止7月31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大庆市“打捆引才”工作总体要求,经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0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人才引进计划表》(见附件1),其中专业目录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学历条件
 
  (1)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岗A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③其他院校统招博士研究生。
 
  (2)区属事业单位管理岗B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②黑龙江籍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③大庆本市户籍二批次录取的统招本科及以上。
 
  ④驻庆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⑤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县、区公益性岗位或街道、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非在编人员。
 
  2.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3、其他条件
 
  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相一致。取得学历学位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请登录大庆市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dqlf.gov.cn/)查阅人才引进公告,点击链接https://www.aliwork.com/o/recruitmentPlanPage或扫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填写《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lfqrcb@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类别+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四、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二)面试
 
  1. 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引进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引进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统一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dql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员分配到龙凤区事业单位工作,落事业编制。
 
  (二)享受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如在大庆购买住房的,再给予5万元补贴。
 
  (四)“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如在大庆购买住房的,再给予5万元补贴。
 
  (五)“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或“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六、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员不设具体单位,通过的人员由龙凤区统筹安排工作。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引进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引进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调转、聘用、落编等手续,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笔试、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七)本次引进工作由龙凤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龙凤区纪委监委对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459—6243343
 
  监督举报电话:0459—6243779
 
  附件:
 
 
 
 
 
 
  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dqlf.gov.cn/zhengwuyaowen/tongzhigonggao/36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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