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黑河市北安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进校园引进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1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1年北安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进校园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一线、基层队伍建设,推进“市校合作”成果转化,北安市决定面向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河学院等“市校合作”高校为我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进校园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工作人员21人(详见附件2)。
二、引进范围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河学院等“市校合作”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一线、基层工作需要;
4、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本次引进所有岗位在北安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及高校校园网发布。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现场报名地点:黑龙江大学农学楼321会议室、黑河学院明德楼312室
联系电话:0456-6426198,手机:18845667466。
1、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2021年北安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进校园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未取得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是否在读、在读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2019届、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
注意事项
1、本次引进岗位分为街道办事处岗位和乡镇岗位两个整体岗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考试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对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人数2倍时增设笔试环节。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引进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对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倍比例的岗位,则全员进入面试环节。曾参加北安市“双创”实习实践的大学生,实习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实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5、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形体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引进名额1:1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政审。
(六)公示
政审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北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聘岗,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所学专业及面试成绩依次进行聘岗,确定聘用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附件1-2
附件1:2021年北安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进校园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1年北安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进校园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北安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
进校园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ljba.gov.cn/xwzx/x_tzgg/2021/06/628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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