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于2020年5月18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wqbjy2018@163.com。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级科员职级公务员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所学专业为文史哲学类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7、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有外事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
8、报考职位须现任相同或更高职务职级层次。
9、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4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1日)。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1日)。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调入后涉及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18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下载报名材料,于2020年5月18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wqbjy2018@163.com。报名材料纸质版请于面试时带至面试考点现场核查。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扫描;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认定表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
6、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提供jpg格式电子版);
7、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2020年5月20日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话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4:1,低于规定比例的,将取消相应岗位。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公文处理、外事业务等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由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名次将通过电话向考生本人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由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名次向考生本人公布,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
3、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情况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人选确定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外事办。经全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当日及之前提出。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根据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现任职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核。
(七)办理调转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大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9-6377236
监督电话:0459-6393600
附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