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46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0:00时至4月24日24:00时。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黑人社发[2014]6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www.hljnzy.net)
二、招聘计划
招聘46个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高职院校教师和相关管理岗位工作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创新奉献精神。
(四)应聘人员年龄须满足《2020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
(五)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硕士学位及以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应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且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应聘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且具备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4.正在服役的军人;
5.被开除公职人员;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进入“黑名单”人员;
7.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八)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0:00时至4月24日24:00时。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详见附件2:《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岗位编号+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hnzyrsczp@126.com)。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编号和岗位名称,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6.须知: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等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要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7.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8.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二)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要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www.hljnzy.net)发布。
2.确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9室。
3.提交相关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证明。
4.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装订整齐。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若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缴费:招聘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50元。
(三)考试
经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考试,并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职业学院官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
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岗位需要以试讲、答辩、操作等单一或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6.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
1.考核:学院职能部门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相关规定审查聘用人员档案。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要求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享受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编:154007
电话:(0454)8313973
手机:19845413966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电话:(0454)8315169(学院监察审计处)
七、解释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