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0年度面向部分国(境)外知名大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工程”建设,大力吸引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助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黑组通字〔2018〕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面向部分国(境)外知名大学采用设立专项岗位计划、单独考录的方式,再定向选调一批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国(境)外103所知名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选调单位
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巡视办、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医保局等省直厅局及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外事办等哈尔滨市直机关。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发展潜力。
5、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年龄相应放宽两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均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7、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二、选调程序
1、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8:30至2月7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报考人员入口”,进入定向选调生报名端口,注册并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20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每人可填报1个志愿。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按选调对象、选调条件和岗位报考条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反馈。审查后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导师推荐。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联系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导师出具推荐信(具体写明在校期间学习、科研情况),并于打印准考证日期前将推荐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2020xd@163.com。
4、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谈,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面谈满分为100分。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了解考生学习工作经历、取得业绩情况、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匹配度等。面谈时间为2020年3月中上旬,地点在哈尔滨或北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2020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通知为准),考生从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5、体检和考察。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定于2020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牵头组织实施。体检费用待入职后,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考察定于2020年3月中旬进行,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综合表现情况,并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满分100分),考察时一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谈成绩×50%+综合素质评定分数×50%)、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岗位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
6、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并分别与选调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2020年7月,待选调人员正式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为其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被录用的选调人员正式到岗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管理和使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本人须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培养锻炼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本人意愿,可回到原落编的省、市直单位工作,也可继续留在基层工作(编制相应转到当地)。
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对其进行传帮带,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管理,精准培育。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分别任命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本科生直接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具备条件的选调生,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履行破格提拔程序,任职定级为一级科员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任四级主任科员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任二级主任科员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每年统筹选派一定数量的定向选调生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岗位或县(市、区)党政副职岗位上任职,涉及破格的,按照规定履行破格提拔程序。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按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服务期满考核结果,按照不超过总数20%的比例评选优秀定向选调生。
此外,省直厅局的定向选调生,符合省直青年公寓申请条件的,及时安排入住。因公寓房源周转暂未申请到的,每人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其间申请到省直青年公寓或在哈尔滨购买住房后不再发放。对于招录到哈尔滨市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可享受当地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详见《哈尔滨市直2020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政策》(附件2)。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此公告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1—82833105 18644052100
邮箱:hlj2020xd@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