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鹤岗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黑龙江鹤岗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2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16:30。综合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黑龙江事业单位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绥滨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25日);
 
  (五)岗位学历要求为“统招、**及以上”,报考人员必须首先符合统招条件;例如,学历要求为“统招、专科及以上”,则统招专科、统招本科及统招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所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与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六)限制户籍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留住本地人才避免人才流失,本次事业招聘将部分岗位招聘条件设置为绥滨县行政区划内户籍(包括三个农场,考生本人原为绥滨户籍,因高校就读将户籍迁出的视同为绥滨户籍,以身份证号为准),户籍有效迁入期为2019年10月24日前迁入(含当日)。
 
  (七)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绥滨县2019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对《绥滨县2019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咨询电话:0468-7873012。
 
  有关报名网络技术事宜咨询时,咨询电话:400-1629-400。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网址: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uibin2019.ibaoming.net。
 
  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个别急需岗位达不到规定的,经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8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査、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及缴费(此时间段为报名通过人员缴费时间段,比报名时间延后1天),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费共计90元。
 
  4.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现场确认
 
  符合政策性加分的报考人员需要现场确认。政策性加分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地点: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办事中心510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没有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范围
 
  (1)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届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要求服务结束期至参加本次考试在3年之内;以及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且结束期至参加本次考试在3年之内。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 ]30号)文件规定:
 
  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及毕业生(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服现役期满后3年内且于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考,参照“项目生”待遇,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项目生(包括服兵役)服务期是否已满及是否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的报考、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是否满2年且是否在服务期结束后3年内,时间按开始报名日期计算。
 
  所有加分计算均为笔试折算前。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所有现场确认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生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就业部门审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为准;服现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退役士兵(官)证书。
 
  三、考试形式及程序
 
  综合事业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其中统招硕士研究生岗位不限制专业,取消笔试环节,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录取,面试同综合岗位面试一并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
 
  综合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张试卷,满分各100分,两科考试时间合计拟定180分钟,试题量比照公务员考试适当减少。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提供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在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后的其他环节出现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查询、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登陆绥滨县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其中职教中心校招聘专职教师以讲课的方式进行。
 
  综合事业岗位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试成绩确定
 
  综合事业岗位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统招硕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面试成绩录取前5名,按所学专业分配到县直各事业单位。
 
  五、考核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及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并列,则以笔试《行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行。采取调阅人事档案、走访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街道、派出所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关系。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皆为绥滨县事业编制内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对于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免费住房等待遇。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反报名、笔试、面试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考试。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延期集中报名系统拥堵错失报考或改报机会。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绥滨县政府网站、绥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及公告,笔试成绩、资格审査、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公告为准。考生没有及时查询,出现未能参加考试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考生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或无法取得联系的,都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岗位服务期均为三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脱产)、县外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禁止调转到其他外市、县。
 
  绥滨县2019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3)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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