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绥化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2019-05-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黑龙江绥化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对2019年度绥化市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19年度绥化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5月30日—6月5日,其中,绥化市各级审判机关(法院系统)职位资格确认时间为5月30日—6月1日;绥化市各级检察机关(检察系统)职位确认时间为6月3日;绥化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职位资格确认时间为6月3日—6月5日,具体各职位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根据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进行查询)。
 
  二、确认地点
 
  1、审判机关(法院系统)职位资格确认地点: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0201会议室。
 
  2、检察机关职位资格确认地点:绥化市人民检察院5楼西侧视频会议室。
 
  3、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职位资格确认地点:绥化市政府主楼AD800会议室、绥化市政府主楼808室(具体职位确认地点详见附件3)。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报考2019年度绥化市各级党政群机关职位、法检机关非捆绑职位及参公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大专、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前已获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士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外,还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详见附件1),并加盖院校公章。
 
  2、报考的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高中(或中专)及以上”且考生本人以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报名的,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教育局开具的学历证明(技校学历由人社局开具学历证明)、学籍材料、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报考的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高中(或中专)及以上”,但考生本人以大专、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报名的,按照第1条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3、双学位人员使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提供2019年3月18日(含当日)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第二学位认证报告。
 
  4、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5、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2)。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团员)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团员)证明。
 
  6、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
 
  7、报考绥化市各级党政群、法检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包括按照政策规定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要求是“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先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9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资格认定。资格认定之后,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按本公告附件3要求的对应职位确认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毕业院校学历证明、教育局或人社局开具的学历证明(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6)学籍材料(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7)学士学位(限报考有学士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以及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名并通过学位认证的考生);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10)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11)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限报考招考对象有对应要求的职位考生,以及按政策要求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12)党(团)员证明(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13)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
 
  (1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及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全市各级审判机关(法院系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务必于2019年5月30日下午17:00前主动拨打电话进行确认。确认电话:0455—8316766、8316917。
 
  报考全市各级党政、检察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职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务必于2019年5月30日上午11:00前主动发送短信(短信内容统一为“报考部门名称及代码、报考职位名称及代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准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进行确认。其中:
 
  报考绥化市各级检察机关职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主动发送短信内容至17758877130(本号码不接受咨询)进行确认。
 
  报考绥化市各级党群部门职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主动发送短信内容至18697059910(本号码不接受咨询)进行确认。
 
  报考绥化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职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主动发送短信内容至15636538102(本号码不接受咨询)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455—8386203(党群、行政机关)
 
  0455—8316766、8316917(法院系统)
 
  0455—7859605(检察系统)
 
  附 件:
 
 
 
  中共绥化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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