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员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公告

2019-05-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员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2019年度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19年度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党群机关:
 
  时间:2019年6月4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会展中心加格达奇厅(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南侧)
 
  2、检察系统:
 
  时间:2019年6月4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办公楼9007室。
 
  3、法院系统:
 
  时间:2019年6月4日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
 
  4、行政机关:
 
  时间:2019年6月4日
 
  上午:县区乡镇行政机关职位1222001,01--1222049,02
 
  下午:县区乡镇行政机关职位1222050,01--1222117,01
 
  时间:2019年6月5日
 
  上午:公安系统职位2222001,01 --2222010,08
 
  下午:公安司法系统职位2222011,01 --2222020,01
 
  地林直行政机关职位3222001,01—3222004,01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会展中心兴安厅(加格达奇新世纪广场南侧)
 
  报考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考生,可以自行选择6月4日至5日任何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确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不是使用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全日制学历至报考使用学历的所有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样式见附件1),并加盖院校公章。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手续,还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3、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学历证明和高中、中专学籍材料,技校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学历证明。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4、双学位人员使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提供2019年3月18日(含当日)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第二学位认证报告。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招考条件要求“具有大兴安岭户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等。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7、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8、报考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要先由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认定,具备资格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具体查询省发公告)。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及其他所需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毕业院校学历证明、教育局或人社局开具的学历证明(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6)学籍材料(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7)学士学位(限报考有学士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以及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名并通过学位认证的考生);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10)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11)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限报考招考对象有对应要求的职位考生,以及按政策要求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12)党员证明(限有对应要求的职位);
 
  (13)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
 
  (1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9年5月31日17:30前主动拨打对应负责部门电话进行确认。
 
  确认电话:报考党群部门:0457-2730506
 
  报考检察系统:13604877373
 
  报考法院系统:0457-2731241
 
  报考行政部门:0457-2730428
 
  附 件: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2019年5月30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