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项目生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19年3月18日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
3.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能否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4.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5. 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如何进行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有四步: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3)现场确认。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
(4)初检初考。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身高、体重、学历、年龄等进行初检初考,并发放《兵役登记证》。
6. 关于兵役登记,在法律和政策上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兵役登记是对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男性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兵役工作制度,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量及分布情况,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文化状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对象,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名男性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7. 在本次全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如果已进行兵役登记,但尚未发放《兵役登记证》,该怎么办?
报考人员(考生)可到县级兵役机关开具兵役登记证明,以此作为兵役登记的佐证材料。
8. 有关兵役登记问题相关政策咨询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3800376、83800325、83800327,也可详询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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