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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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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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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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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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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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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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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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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9日至2001年3月18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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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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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政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将学历层次放宽到高中、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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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无户籍限制,面向全国招考;个别职位有地域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上述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8)不符合一个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条件的项目生人员不能报考项目生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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