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以网上公示后最终确定的考生名单为准(黑龙江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中报考职位与考区对应表鹤岗考区职位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8:30全省统一时间开考。
地点:鹤岗市第三中学(鹤岗市向阳区新兴路 鹤岗市政府后身)。
三、面试准考证的发放及面试费用
面试准考证的发放采取现场领取的方式,请考生于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到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二楼(鹤岗一百对面)领取,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面试准考证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领取。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及代领人本人身份证。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二)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务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违纪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食品。
联系电话:0468-3222806
鹤岗市招考办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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