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发布。此次计划录用429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9:00至3月13日17:00,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3月9日9:00至3月14日17:00。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类)》和《申论(公检法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4月22日-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度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部分审判职位《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度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等。报考者必须按照要求在试题本及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三、考试题型
本次考试题型为判断题、选择题等(具体题型、题量以卷面为准)。
三、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职业素养和法律基础知识。
(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审判职位必备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
1.法律职业道德
2.法治理念
(二)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法学基础理论
2.刑法
3.民法(含知识产权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
4.经济法(包括劳动法、证券法、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
5.商法(包括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6.民事诉讼法
7.刑事诉讼法
8.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省法院政治部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