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6-04-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根据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3月13日,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历次考试黑龙江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了解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报名时间信息,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发布在此,供考生查看。
  >>点击查看: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9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政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将学历层次放宽到高中、中专;
户籍要求
无户籍限制,面向全国招考;个别职位有地域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