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政法干警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通知

2015-11-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黑龙江政法干警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通知发布如下:
  关于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
  现将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项目生及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确认通过后,考生需携带项目生证明材料,按本人报考部门通知要求,到报考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二、资格确认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4日8:30——16:30。
  资格确认地点: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政务公开大厅(省人社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1号楼122室(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505室(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209室(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
  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红旗大街与淮河路交叉口)省司法厅监狱戒毒转运站。
  三、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证明。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及每样1份复印件。
  (五)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复员证,士兵档案复印件(需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印章复印无效)。
  四、确认部门联系电话
  “三支一扶计划”:0451-87130130;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0451-53637465;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0451-5366441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0451-53620211。
  “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0451-83800323,13101616004。
  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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