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选调生招考公告发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此次计划选调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27日。笔试定于5月16日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不指定用书,可结合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5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通知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等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5年面向省内有关高校继续组织实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二、选调数量和对象
1、选调数量:100名
2、选调对象:2015年省内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
上述高校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独立学院毕业生,省内民办高校毕业生均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能报考。
四、选调程序
1、确定选调和推荐名额。一是按照各地(13个市地,下同)需求计划,同时兼顾地区之间平衡,统筹分配选调名额(具体情况见附件3)。二是根据各校2015年毕业生数量,同时结合近三年选调生报名情况,科学确定各校推荐名额(具体情况见附件4)。全省各高校推荐人数总体控制在500名左右。
2、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27日。个人申报,各学院动员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1)。初审把关,各院(系)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并在院(系)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确定推荐名单,并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3日前上报招生就业处。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经在校内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于4月27日前报名材料上报(报名材料包括《推荐表》、《汇总表》纸制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发到service@hit.edu.cn邮箱)。
3、资格复审。省委组织部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而空缺的推荐名额,由各相关高校等额递补。5月5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信息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省委组织部将确定的人选名单分别反馈各高校,并由各高校负责通知人选本人。5月9日8:30至5月10日17:30,通过资格复审人选在“龙江先锋网”上进行资格确认,并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并填报个人网上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进行递补)。5月13日8:30至5月15日17:30,人选登录“龙江先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4、笔试。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定于5月16日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400分。
5、面谈及现场选报招录地区。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名额120%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前120名为面谈人选。面谈前,对面谈人选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并发放面谈准考证。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面谈主要了解人选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方面能力,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面谈合格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现场选报招录地区(每人只限报一个地区,该地区选调名额报满后其他考生不得再报),直至所有地区选调名额报满为止。如人选自愿放弃选报资格,则在面谈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场选报招录地区工作结束后,如再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不再进行递补,以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如期结束。面谈和现场选报招录地区工作定于6月上旬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两项工作在同一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
以上涉及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的环节,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综合素质测试》、《申论》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笔试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情况。
6、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由各地组织部门具体实施。组织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于7月上旬结束。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地组织部门报送的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各地选调人选名单并在“龙江先锋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7、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各地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各地组织部门负责协调落实选调人员的行政编制和工作岗位,并将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待选调人员按期毕业后,省委组织部协调各地组织部门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各地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选调生工作岗位。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机关工作。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表现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上一级领导职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管理,重点培养,及时使用。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六、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省纪委、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生招录的报名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谈、考察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纪律要求
省内有关高校党委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的高校,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高校下一年度推荐选调生资格。
参与选调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佐证材料。发现欺骗组织、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龙江先锋网”(www.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各高校及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选调生招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各高校及参与选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13946051981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省委1号楼129室)
邮编:150001 邮箱:hljzzbdpc@163.com
附件: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