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政法干警考试资料分析基础知识扫盲篇

2013-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增长率、增长幅度(增幅)、增长速度(增速)
  增长量=末期量-基期量
  增长率=增幅=增速=增长量÷基期量=(末期量-基期量)÷基期量
  在这里,三个量代表的都是相对量而不是绝对量。如果它们需要代表绝对量,材料当中会有比较明显的说明。
  百分数、百分点
  百分数,是形容比例或者增长率等常用的数值形式,其实质为“分母定为100的分数”;
  百分点,是指不带百分号的百分数,譬如:n个百分点,代表n%。
  当进行实际量之间的比较时,一般使用“百分数”来表示,需要除以参考值;
  当进行比例或者增长率之间的比较时,一般使用“百分点”来表示,直接相减即可,不需要除以参考值。
  同比增长、环比增长
  同比增长:与上一年的同一时期相比的增长速度;
  环比增长:与紧紧相邻的上一期相比的增长速度。
  如:当期为2010年4月,则同比增长指相对2009年4月的增长,环比增长指相对2010年3月的增长。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如2010年1月,其环比增长指相对2009年12月的增长。
  翻番
  翻番:即变为原来的2倍。翻n番:即变为原来的2n倍。
  两个重要的易混概念
  “增长率/增速/增幅”是有正负符号的。因此,比较其最大、最小值时应该带着符号进行比较。譬如,-15%的增长率就应该比-10%的增长率更小。
  计算一定时期的平均增长率时,一般不包括第一年的增长率。譬如,计算2005—2009年的年均增长率,除特殊情况外,都是以2005年的数值为基期,2009年的数值为末期得到的数值,这其中包括“2005—2006”、“2006—2007”、“2007—2008”、“2008—2009”这四年的增长,但不包括2004—2005年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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