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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 定 市 司 法 局
关于保定市直隶公证处、保定市古城公证处公开招聘
公证人员的公告
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精神,经市政府批准,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为保定市直隶公证处、保定市古城公证处(隶属市司法局,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证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及两个公证处统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统一调剂的办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所需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岗位要求所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已具备公证员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保定市市区户籍(含生源地为保定市市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职人员应聘须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件,一旦应聘成功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专职从事公证工作。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9:00-17:00,东风中路659号保定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东风路地道桥东北侧)。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共同负责,对所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或证件:
①《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考生负责从保定人才网下载打印);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及所需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考生自己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无犯罪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基本程序: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www.bdrc.com.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
③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④凭缴费发票和资格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资格审查表》(后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交收表处;另一份《资格审查表》由应聘人员交招聘单位;
⑤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报名通过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周五)9:00至17:00,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到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 2012年6月16日(周六)上午9:00 - 11:00,闭卷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公证业务相关内容和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并采取答题卡的形式答题。
3、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登录保定人才网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时间10分钟。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笔试准考证》,于2012年6月19日(周二)9:00-17:00,到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于 2012年6月21日(周四)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40%+面试得分×60%。
五、体检、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者。
2、2012年6月26日(周二)在保定人才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工作由市司法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通过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
六、公示
1、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并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办理增人计划、就业、流动、工资、社保、入编等相关手续。
2、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0日内应按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37344
市司法局:0312-5913682
附件:
1、《保定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xls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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