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评:“礼让行人”与公交车的角色功能
2013-09-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日前,江苏无锡某公交公司,对特定线路所有员工传达了礼让行人相关标准。在具体操作中,该标准要求车辆距行人10米左右,公交车必须停车并做出明显的礼让姿态。无锡公交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要做到所有公交线路礼让行人不现实。(11月8日《现代快报》)
现代城市的交通秩序,大致维系于“规则”约束下的各方自律。车与人,本就有对应于己的权责边界。在此语境下,所谓“礼让”一说,难免显得矫情。众所周知,“礼让”无关硬性约束,反倒一副“自我奉献”的高姿态。毕竟,公交车并无天然的“礼让行人”义务,即便我们时常听到类似的“温馨口号”。
“礼让行人”,当然价值正确。需要追问的只是,若从效率、合理性层面权衡,此类做法是否真正合宜?须知,公交车终究是“平民的代步工具”,其乘客不过是另一种状态的“普通行人”。实际上,公交车“礼让行人”的本质还是,以增加乘客时间成本为代价,满足“步行一族”的一时便利。此一过程中,“公交车”强行裹挟着一群普通人,在另一群普通人面前上演高尚……纠结,恰在于此。
最终,公交公司的高姿态,仍需满车乘客“埋单”。“礼让行人”,并不会给公交车增加多少成本,却注定要拉长乘客的路程耗时:单从行人的立场出发,罔顾乘客的实际观感,便难以对“公交车礼让行人”一事,做出公允的评价。事实上,我们固然应当整治公交车横冲直撞等积弊,却也不该矫枉过正,乃至牺牲乘客利益,用以表演公交公司的“礼让”。
无锡某公交公司,推出的“礼让行动”,所迎合的当然是,人、车关系总体紧张的现状。机动车,强势占用道路资源,制造各式的污染,早使“无车族”多有怨声。加之,时下红绿灯系统不健全、“规则”仍显力有不逮,的确有必要提倡“车让人”的新风尚。只是须说明,此处的“车”多指“私家车”,而不是“公交车”。这是因为,“车让人”只能基于自愿而非强迫--私家车主,固然是“私车让人”的决定主体;乘客却只是“公交车让人”的被动接受者。
且长远来看,“规则”庇佑不至之处,才仰仗民众的自我互动和妥协,才更加依赖道德自觉的力量。解决人、车间的矛盾,总归要回到,拓展道路资源总量、完善交通规章的轨道上来。作为一种补充性努力,“车辆礼让行人”的倡议,纵使是佳话却也难以寄望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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