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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2013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本区招聘人事代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招聘设《北戴河时报》采编、城市协管两个岗位,具体内容见附表1。
三、人员身份及日常管理
被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责。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续签聘用合同。未经人事部门允许,在区内部门间不得流动。聘用期间允许参加国家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的;
(3)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须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相关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照企业标准缴纳;其他保险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标准缴纳。
聘用人员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区财政据实拨付。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信息发布。在下发文件的同时,在北戴河区电视台、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3年4月3日- 4月14日。
(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 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市场(联峰北路43号,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对面)一楼。
咨询电话:0335-4186057 4186084
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报名者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报到证(已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个人代理者可提供代理合同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代理证明与报到证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与本人页)各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2013年北戴河区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在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
收费标准:参照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市场(联峰北路43号,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对面)一楼。
(三)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和《申论》(满分100分),报考《北戴河时报》采编岗位的还需加考一科专业科目(满分2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为从事新闻媒体工作应知应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北戴河时报》采编岗位的笔试科目及格线为200分(三科成绩相加),报考城市协管岗位的笔试科目及格线为100分(二科公共科目成绩相加),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取得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
2013年4月21日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4月21日上午:10:00~12:00 申论
2013年4月21日下午:14:00~16:00 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 2013年4月25日-2013年4月27日在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报考《北戴河时报》采编岗位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城市协管岗位的按男、女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名额可作调整。符合报考条件、同时报考《北戴河时报》采编与城市协管岗位且都入围的面试者,只参加一次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2013年5月10日下午13:30-17:00
地点: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市场(联峰北路43号,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对面)人事综合管理股(310室)。
面试地点、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公布: 2013年5月14日-2013年5月16日在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选择岗位
进入面试并同时报考《北戴河时报》采编与城市协管两个岗位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9点至10点到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选择最终报考岗位,过期不做出选择者视为同时放弃《北戴河时报》采编与城市协管两个岗位。10点后工作人员公布岗位选择结果。
根据岗位选择结果计算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
《北戴河时报》采编岗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4×60%+面试成绩×40%
城市协管岗位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公布:2013年5月18日-2013年5月20日在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体检
选择《北戴河时报》采编岗位的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选择城市协管岗位的按男、女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各序列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以面试成绩高者居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北戴河时报》采编岗位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居先,城市协管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居先。
体检由区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通知单》发放时间:2013年5月23日下午13:30-17:00
地点: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市场(联峰北路43号,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对面)人事综合管理股(310室)。
体检结果公布:2013年5月27日-2013年5月29日在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各序列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由区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各序列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限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保障招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秋燕同志兼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七、有关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本着对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应主动回避。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应试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选择岗位、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方案由北戴河区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北戴河区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doc
2013年北戴河区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