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献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2013-07-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为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

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为切实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改善县城市容环境质量,根据实际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献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城管协管员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城管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身份 (一)招聘岗位: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员身份:编制外雇用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思想积极上进,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 3、18周岁—30周岁(1983年6月12日至1995年6月12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献县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已办理正式人事手续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下载并持《献县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2013年6月14日。 报名地点:献县人社局四楼事业股。 (二)资格审查。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3年6月19日到人社局四楼事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式面谈方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当场公布成绩,并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010369 6010316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七、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城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的补充办法同体检。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献县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七天。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手续。 九、劳动合同及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沧政字[20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献县城管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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