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13-06-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河北省2012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考试

网上报名须知

欢迎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参加河北省2012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考试。为帮助您在规定时限内快捷准确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9:00 —8月18日16:00。

(二)缴费时间:8月13日9:00 —8月19日16:00。

(三)注意事项

1、阅知《河北省2012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了解本次招考政策规定和拟报考职位所需具备的条件;阅知考场规则、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诚信承诺书。

2、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应抓紧时间进行报名缴费,避免后期报名人员过度集中、网络繁忙,影响报名及缴费。网银页面显示缴费成功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信息,确认是否缴费成功。

二、考试证件打印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1日9:00 —9月1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11月16日9:00 —11月18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考。

《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建议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内容及照片要清晰,需妥善保存,笔试、面试环节结束后如进入下一程序需出示此证。

三、其他事项

1、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考生考试时(笔试、面试)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一致)进入考场。未能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士兵证等)。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

2、政策咨询: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政策、资格条件、审核等问题,请与所报考部门、地市或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网站公布的《河北省2012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

3、技术咨询:网上报名及《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打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联系,电话:0311-83808508。

附件:

2012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考场规则.doc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doc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

二○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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