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宣化区招聘55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4月10日报名

2013-09-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宣化区监察局


  张家口市宣化区卫生局


  张家口市宣化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宣化区公开招聘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为适应我区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卫生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20名。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


  二、招聘单位人员性质


  1、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属于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属于定额事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形象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③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条件:


  (1)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


  ①年龄,男女均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薄和身份证为准,户口、婚否不限。


  ②学历,未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


  ③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经济管理。


  ④“211工程”、“985工程”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毕业生(专业不限),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①年龄限制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临床、检验、影像专业,需具有全日制普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招大专,应届、往届均可。


  ③护士专业从区医院、中医院、眼科医院、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和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临时人员中公开招聘,2011年4月8日前进入以上单位工作,具有护士类全日制普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④拟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所具备的执业资格必须相符合。


  ⑤“211工程”、“985工程”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毕业生;医学类硕士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参加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


  ⑥招聘专业及名额:


  临床专业10名,护理专业15名,检验专业5名,影像专业5名。


  报名要求:


  ①    必须本人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②    报名时需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分别在登记表、准考证粘贴),持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报到证、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必须持资格证书等真实有效证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的证明,并于2012年7月底前出具学历证书、报到证、档案,过期不侯。如发现虚假证件将取消报名、考试、录用资格。以上证件及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复印件各1份。


  ③    领取准考证时需交纳报名费100元。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正式收据。


  ④    经初审合格,当场向应聘人员发《宣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本人当场填写后交受理人员。


  ⑤    报名人员务必留下联络方式。


  ⑥    考试时间、准考证领取时间采取宣化区政府网站人才网站公布和电话通知方式。


  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治安处罚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2009-2011年中央机关和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其他不符合招聘为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宣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宣化区钟楼东街36号)。


  3、报名咨询电话:3112555


  五、招聘程序和待遇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考试内容为(1)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护理、检验、影像本专业理论)、面试方法进行。除“211工程”、“985工程”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毕业生,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剩余名额按总成绩等额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考核、体检合格,由招聘单位进行培训上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有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损坏公众利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和其他不良影响等不具备聘用条件的行为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咨询电话:0313-3112555(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313-3238056(区监察局)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宣化区监察局


                         张家口市宣化区卫生局             张家口市宣化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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