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张家口下花园区招聘39人 29日截止
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张家口下花园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确保我区政法部门工作开展,保障政法队伍建设,切实缓解人员不足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社区(农村)警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5名,法院信息网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检察院信息网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招聘原则:遵循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下达的招聘计划,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公开招考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下花园户籍(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以前户籍在下花园的)或生源,取得国家计划内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下花园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以下简称村官、志愿者)。
高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户籍要求不限。
招聘人数为39名,详情及具体要求见职位分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在政法系统各辅助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的辅助工作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岁。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服从工作分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具备相应学历,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报考公安职(岗)位人员,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裸视视力均在0.8以上,矫正1.5以上,无色盲、色弱等影响工作的缺陷,体重符合规定标准,并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情况。
(七)加分因素: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2、截止2012年6月30日前,在政法系统各单位从事临时工作的人员按照进入本单位从事临时工作的年限予以加分(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年加2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加分年限的审定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如实填报,报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如考生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法学类专业考生成绩加10分;会计类专业、汉语言文学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考生成绩加5分;非会计类、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的专业考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1级等级证的加3分,取得中级会计师证、计算机2级等级证的加5分。
4、在下花园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成绩加3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2012年8月23日—8月26日在下花园电视台、下花园区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8月29日。
2、报名地点: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一楼),联系电话0313-5053424。
3、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进行报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官、志愿者出具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服务期满证明;在政法系统各单位从事临时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4、准考证发放: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在8月31日持报名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区委政法委领取准考证,需要代领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有关事项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下花园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此表从下花园政法委公开信箱xhyzfwgkxx@163.com中下载(密码:665544123)。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费、考务费200元。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7、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政法委、人社局、公安分局等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审核、备案;截止2012年7月31日已在政法系统各单位从事临时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和相关信息的审查工作,由政法各单位进行初审、公示,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对报考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名单在下花园电视台、下花园区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三)笔试
1、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登陆政法委公开信箱查询考试成绩。
(四)面试
1、人员确定:考生以笔试成绩和加分分值之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人数进入面试,并予以公示。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政法委公开信箱即可查询。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实施。面试评委及题目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及命题。
(五)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和加分分值确定考生最终综合成绩【考生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值)×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如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与公示
政审由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往届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由原工作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出具思想政治鉴定;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思想政治鉴定。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合格的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八)相关纪律规定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不按时提供政审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九)聘用、待遇
1、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公安社区(农村)警务服务中心、法院信息网络服务中心、检察院信息网络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转正定级。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解聘手续。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调离的,按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13-5053424(下花园区政法委)
监督电话:0313-5187818(下花园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一:2012年下花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二:下花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2年8月23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