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迁安市教育局
迁安市卫生局
关于招聘201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工作的
公 告
为加强我市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迁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部分人员充实到镇乡基层事业单位、镇乡卫生院、农村基层中小学校和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原籍为迁安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2年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一)2012年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本科一批毕业生直接聘用到农村基层中小学校;从2012年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15人充实到农村学前教育;从2012年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含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毕业生中招聘60人充实到农村基层中小学校。
(二)2012年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聘用到各镇乡卫生院。
(三)2012年非师范(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本科一批毕业生直接聘用到镇乡基层事业单位;从2012年非师范(医学)类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毕业生中招聘20人充实到镇乡基层事业单位(以上人员充实到人员较少的杨各庄镇、太平庄乡、五重安乡、闫家店乡、彭店子乡、上庄乡、扣庄乡、大崔庄镇、建昌营镇、蔡园镇、大五里乡、野鸡坨镇)。
三、招聘办法
1、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招聘。
2、本科二批毕业生考试成绩加10分。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原籍为迁安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2年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毕业生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在待业和自谋职业期间受违法违纪处罚的人员不予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26日,在《迁安时讯》、迁安电视台和迁安人事劳动网(网址:www.qarlw.gov.cn/)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同时在市就业服务局公开栏内张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7日至1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迁安市就业服务局(地址:迁安市祺福大街1463号)。
4、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参加教育系统招聘人员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报到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清姓名)。
5、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三)报名结果公示
2013年1月30日至2月1日,在市就业服务局公开栏内张贴,同时在迁安人事劳动网(网址:www.qarlw.gov.cn/)上予以公示。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2月2日至2月3日。
发放地点:迁安市就业服务局。
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或已领取准考证而未参加考试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卷面分值100分。
(1)报考镇乡基层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内容;
(2)报考农村基层中小学校的毕业生考试内容为:以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为主,同时兼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部分内容。
(3)报考农村学前教育的毕业生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以及《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基本知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3年2月4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因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携带身份证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证明信。
4、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如违反考场纪律或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笔试成绩公示:2013年2月6日至2月8日,在市就业服务局公开栏内张贴,同时在迁安人事劳动网(网址:www.qarlw.gov.cn/)上予以公示。
(六)体检
2013年2月17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审核
2013年2月19日至2月21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审核本人档案、与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等。凡在2013年2月21日之前,本人档案尚未转交到市就业局或教育局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经体检和审核合格的毕业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就业服务局公开栏内张贴,同时在迁安人事劳动网(网址:www.qarlw.gov.cn/)上予以公示。
(九)聘用
经审核确定的聘用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到镇乡基层事业单位、镇乡卫生院、农村学前教育和农村基层中小学校,并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经审核确定的聘用人选,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凡不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聘期及待遇
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同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由财政拨付。
七、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7639202
监督电话:0315-7699313。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迁安市教育局 迁安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