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邯郸市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
证件审核通知
按照全省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工作统一部署,10月22日至23日进入证件审核阶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内容
参加证件审核人员按照职位条件要求带齐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人才市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二、证件审核地点:
门牌号:邯郸市丛台路140号
地 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丛台路院)五楼501、502房间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46路、9路车,汽车西站乘44路车,汽车东站乘59路、64路车,到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站下车。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可以通过网上认证。
2、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要求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要审查户口本或户口本注销页。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四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必须是2011年度服务期满人员。
邯郸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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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