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证件审核和面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3-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比例,现将证件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规则

按照事先公布的《招聘简章》,参加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已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按考试人数与聘用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报考本科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可以不受面试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

二、证件审核

进入面试比例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17日至18日到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院内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证件审核,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来时请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本人学历证及复印件;③本人学位证及复印件。报考市、县局事业单位职位(限制生源地)的考生另需提供下列证明:④如本人户籍为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户籍的(不包括毕业院校户籍),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⑤如本人户籍不是报考职位所在设区市户籍的,请提供下列证明之一:⑥当地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本人生源地证明;⑦父亲、母亲的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籍部门出具的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如2011年1月20日前未接到资格审核不通过的通知,即视为资格审核通过。请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24日至25日到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院内行政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2月26日,面试地点在石家庄。

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和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面试时间如有变化,我们将在本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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